各系、部、处、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4〕1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校教育工作者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一项):
(一)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著作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
(二)经省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审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成果。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我校教师的申报成果,由高校发展研究中心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河南省教育科研查新工作站办理。查新费用由申报者单位承担。
(三)申报受理时间:2014年3月4日-5日,交至行政楼316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申报者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有关表格填报。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2份。
2.成果原件1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3.主送单位必须将申报者的纸质材料与相应的电子稿编序、汇总,然后报送。报送电子邮件一定要在“主题”一栏中注明报送单位、份数。
高校发展研究中心
201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