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各国实际需求,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将开展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请各学院、各部门按照《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见附件)要求,认真做好公派出国教师组织报名工作,保质保量推荐人选。
已在语合中心备案的中方院校骨干、专职教师须在平台填写并提交《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未在平台填写申请表的将不予受理。未在语合中心备案的骨干教师,须同时提交《骨干教师人才库备案表》。
请各单位于6月7日前将《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和学院推荐证明(说明被推荐教师的政治面貌,并对其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如实评价,由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部(行政楼413),联系人:朱老师,电话:6689965。
附件详见校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