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实验室: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摸清“家底”,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相关指标的达标验收,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预评估专家的反馈意见,近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账卡物一致性专项核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固定资产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校固定资产状况,实现学校固定资产的账卡物一一对应。
二、任务及分工
按照《皇冠新体育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具体要求如下:
1.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学校固定资产的核查;负责固定资产核查情况总结及上报;负责督导资产核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及验收;负责对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更正、更新,实现固定资产账卡物一一对应。
2.实验设备处: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办公仪器设备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院级资产使用单位进行资产核查工作的指导,负责对院级资产使用单位上报的固定资产核查数据的汇总、复核及上报;共同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的本部门权属范围内固定资产的核查、问题整改及验收;负责本部门权属范围内固定资产核查情况总结及上报。
3.后勤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学校土地、房屋、构筑物、家俱、动植物、水电管网等生活设施及其他后勤服务类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权属范围内固定资产核查数据报表、复核及上报;共同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的本部门权属范围内固定资产的核查、问题整改及验收;负责本部门权属范围内固定资产核查情况总结及上报。
4.资产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自查工作,应成立由一名院级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核查组,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自查工作,确保本单位固定资产账卡物一一对应;负责向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上报固定资产核查数据报表、核查工作总结并上报。
资产管理业务归口部门须有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组织完成本单位的资产工作。各院级资产使用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资产核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资产核查组对上报的各类资产数据资料负责。
三、核查范围及时限
(一)核查范围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固定资产,已处置的固定资产不在本次核查范围内。
(二)核查时限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
2021年6月18日至6月30日
第二阶段(联合检查、整改阶段)
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现提至7月15日前)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现提至7月30日前)
2021年8月1日至8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本次资产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全校建设发展的各个方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资产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项工作要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核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核查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资产核查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核查,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物相符、摸清家底。
联系人:国有资产管理处716室,联系电话:6698756。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设备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后勤总公司)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