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

学校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制度 >> 学校文件 >> 正文

关于修改《皇冠新体育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文的通知(2018年9月修订)

发布日期:2018-09-27    作者:     来源:     点击:

 

信农政〔2018〕18号

关于修改《皇冠新体育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文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校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对《皇冠新体育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信农政[2016]25号)部分条文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第二款“学校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担任;国有资产管理处、监察处、工会、审计处、财务处、教务处、基本建设处、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管理处、图书馆等为成员单位”修改为:

学校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工会主席担任;国有资产管理处、监察处、工会、审计处、财务处、教务处、基本建设处、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管理处、图书馆等为成员单位”。

二、将第六条“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组长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兼任;纪委、校工会、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对招标采购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修改为:

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组长由工会副主席兼任;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对招标采购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三、将第九条第三款“采购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首先提出采购申请,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送学校招标办,经招标办审核后填写《信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备案表》并加盖国有资产管理处公章(一式三份),再上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审核签批方可办理采购业务”修改为:

采购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填写《信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备案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上报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审核签批后方可办理采购业务”

四、将第十条第二款“1.在招标采购范围内,凡不需要由市政府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货物类、服务类批量金额在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单件(套)价格在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纳入学校自行招标采购管理;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单件(套)价格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招标办、监察处会同项目采购申请单位确定采购方式;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下、单件(套)价格在1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项目采购申请单位请示分管校领导后自主采购,本单位教代会代表或教职工代表参与。

2.基建、装饰与维修等工程类项目单项(次)预算金额3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项目采购申请单位与监察处、审计处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预算金额3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均纳入学校自行招标采购管理”修改为:

1.基建、装饰与维修等工程类、货物类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批量金额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单件(套)价格在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纳入学校自行招标采购管理;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下,单件(套)价格在3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项目采购申请单位请示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自主采购。

2.服务类项目单项(次)预算金额3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项目采购申请单位请示分管校领导确定后实施;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均纳入学校自行招标采购管理;2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政府相关规定实施”。

将本条第二款第一项改为第二款,第二项改为第三款,各款项、目编号相应按顺序重新编号。

五、将第十四条第四至第六项“(四)招标采购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申请采购单位填写招标采购项目审批表,经本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并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后,送招标办审批立项。

(五)预算内经费调整和预算外经费支出(包括20万元以下基建与维修项目、10万元以下专项设备、5万元以下其它支出)的采购项目,由申请采购单位填写招标采购项目立项审批表,经本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送招标办,由校长办公会审定立项。

(六)预算内经费调整和预算外经费支出(包括20万元以上基建与维修项目、10万元以上专项设备、5万元以上其它支出)的采购项目,由申请采购单位填写招标采购项目立项审批表,经本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送招标办,由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报党委会审定立项。”修改为:

“(四)招标采购金额、标准及项目立项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皇冠新体育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皇冠新体育落实“三重一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申请采购单位填写招标采购项目审批表,经本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并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立项后,送招标办备案。”第七、八项相应改为第五、六项。

以上内容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实施。

《皇冠新体育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上述会议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皇冠新体育

                         20189月25日

附件: 关于修改《皇冠新体育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文的通知(2018年9月修订).doc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