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需要,学校定于2021年3月26日开始启动2021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预采集工作。为确保本次数据采集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数据采集工作,全面把握学校教学状态的基本情况,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预评估提供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基础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促进学校管理、决策的科学化。
二、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0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21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统计时段请参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上要求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三、数据采集工作说明
1.因学校预评估工作需要,部分数据表格无法按照要求的统计时间进行统计,该类表格数据采集时间截至到2021年3月31日。
2.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填报单位负担,本次填报对平台部分表单进行了更改、合并,首先由职能部门利用EXCEL表单采集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根据填报系统要求拆分表单后,将数据导入填报系统。
3.请各相关责任部门在“附件1 填报表格”中下载本部门需要填报的表格,并组织协助单位及时填报。表格填报完成后,按照时间要求发送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4.各学院及职能部门在填报表格时,请注意:
(1)认真研读“附件2 带批注及疑难解答-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掌握指标内涵;
(2)附件1中部分表格中有去年填报的数据,填报单位核对、修改、更新后提交即可;
(3)附件1中的空表,填报时需注意部分表格内容为下拉选项,填报时请按选项选择,不要随意填入其它内容。
四、数据采集步骤
(一)基础信息采集
1.校办填写“表1-2党政单位”、“1-3教学科研单位”,确认单位号及单位性质。注意:部分单位调整单位性质为教学单位(联系人事处)。 (完成时间:3月26日)
2.教务处与招生就业处配合填写“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注意:“表1-6”2021级新生可根据招生计划先编制“学号”,“姓名”可先和“学号”相同,“性别”随意选择“男、女”即可。注意“表1-4-1”中所有专业在“表1-6”中均需有对应数据,在“表1-6”中有对应数据的专业在“表1-4-1”中均需存在。
(完成时间:“表1-4-1”3月28日;表“1-6”3月31日)
3.人事处填写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1-5-2教职工其他信息”、“1-5-3外聘教师信息”、“3-2相关管理人员信息”、“人事处加表1 新引进人员情况”。注意:“1-5-1、1-5-2”合并填写,增加“一级学科类别”字段,具体信息填写目前人员;2021年计划招聘人员信息填写时可先编制“工号”,并根据招聘计划情况填报“学科类别”“任教类型”“任教专业”等信息,其他信息可模拟填报。(同时填写“加表1”,提供今年各类新进人员数量、新进专任教师分专业数量、新进高级职称专任教师分专业数量;)“表1-5-3”外聘教师增加“任教专业”字段。
(完成时间:“表1-5-1、1-5-2”、“1-5-3”3月28日;表“3-2”3月31日)
4.实验设备管理处填写表“1-7-1本科实验场所”、“2-7本科实验设备情况”、“2-4 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注意:“1-7-1、2-7”和学院沟通确认合并实验室,和学院、国资处核对设备情况。“2-4”中“接纳学生总数”填写至本学期末预计接纳学生数。
(完成时间:“表1-7-1”3月31日;表“2-7” “2-4”4月5日)
采集顺序:1—2—3.4
(二)数据间关联性较大的教学相关表格信息采集
5.教务处填写“5-1-1 开课情况”。注意:增加“合班信息”字段,方便后期核对数据。(请各学院首先核实教务系统中各项开课信息,再填报表格)。 (完成时间:3月31日)
6.教务处填写表“5-1-2专业课教学实施情况”和“GK-2 工科类专业课程情况”。注意:“5-1-1”中“课程类别”填写为“专业课”的,在“5-1-2”中都必须填写;“5-1-2”中工科专业的课程都须填写在“GK-2”中。 (完成时间:4月8日)
7.教务处填写表“5-1-3 分专业专业实验课情况、GK-4 工科类专业实验教学情况”。注意:“5-1-2”中有实验的课程都要填写在“5-1-3、GK-4”中,表中“G、H”两列仅工科类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需要填写。 (完成时间:4月15日)
8.教务处填写表“5-2-1 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5-2-2 分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 和“GK-1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注意:“1-4-1”中有毕业生的专业都须填在两个表中;“5-2-1”总数应等于2021届预计本科毕业生数;“5-2-2”总数不应少于“5-2-1”总数;“GK-1”中所有工科专业的毕业生论文都须填入。 (完成时间:4月10日)
采集顺序:5.8—6--7
(三)其他表格信息采集 (完成时间:4月18日)
9.发展规划处起草学校“定位与发展目标内容”(表1-1学校概况),填写表“表7-2-1 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表7-2-2 教学成果奖”。
10.教务处填写表“1-3-2 学校基层教学组织”、“3-3-2.高层次教学、研究团队”、“4-1-1.学科建设”、“4-2 专业培养计划表”、“4-3.优势(一流)专业情况”、“5-1-4.有关课程情况表”、“5-3.本科教学信息化”、“6-1.学生数量基本情况”、“6-2-1.本科生转专业情况”、“表7-2-3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情况”。注意:“4-2”专业数量需与“1-4-1”一致。
11.科技处填写表“1-7-2 科研基地”、“3-5-1.教师出版专著和主编教材情况”、“3-5-2.教师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表3-5-3教师科研成果转化情况”、“表6-6-2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表6-6-6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表6-6-8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
12.后勤管理处填写表“2-1 占地与建筑面积”“表2-2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3.图书馆填写表“2-3-1 图书馆”“2-3-2 图书新增情况”
14.网络管理中心填写表“2-5 校园网”。
15.国有资产管理处填写表“2-6 固定资产”。
16.实验设备管理处填写表“2-8-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2-8-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7.财务处填写表“2-9-1.教育经费概况”、“2-9-2.教育经费收支情况”、“GK-3工科类专业经费情况”。
18.校办填写表“1-1 学校概况”“3-1.校领导基本信息”。
19.人事处填写表“3-3-1.高层次人才”、“3-4-1.教师教学发展机构”、“表3-4-2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况”。
20.创新创业中心填写表“3-6.创新创业教师情况”、“ 5-4-1.创新创业教育情况”、“5-4-2.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表6-6-1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
21.学生处填写表“6-4.本科生奖贷补”、“6-6.本科生学习成效”、“表6-6-3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表6-6-4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艺术类专业用)”、“表6-6-7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除美术学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用)”、
22.体育学院填写表“表6-6-9 学生体质合格率”。注意:其中有毕业生的专业所有毕业生均应参与测试。
23.国际交流合作部填写表“表6-7本科生交流情况”。
24.团委填写表“6-8 学生社团”。
25.监评中心填写表“7-1教学质量评估统计表”。
26.招生就业处模拟填写表“6-3-2近一级本科生录取标准及人数”、“6-3-3近一级各专业(大类)招生报到情况” “6-5-2应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毕业就业情况”。
(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其他所需数据 (完成时间:4月25日)
27.教务处填写表“附表8 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附表9 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附表10 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附表11 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附表1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课程开设情况”、“ 附表24 本科专业实验开出率情况”。
28.人事处填写表“附表6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及生师比”。
29.体育学院填写表“附表17 体育测试达标率”。注意:其中有毕业生的专业所有毕业生均应参与测试。
30.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实验设备管理处、人事处、创新创业中心、国际交流合作部协助)填写表“ 附表18 教学建设情况”。
31.后勤管理处填写表“附表19 学校基本情况”。
32.创新创业中心填写表“附表22 大学生创业教育与就业教育指导机构的专职人员配备情况”。
33.监评中心填写表“附表23 本科学生对所属高校教学评价情况”。
(五)备注
所有数据采集要求参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数据填报指南20200904》。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数据真实规范的原则,做到数据统一,不冲突,确保各类数据质量。
2.各责任部门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工作,部门领导负责数据填报质量。按照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点要求,按时完成阶段工作。
3.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作部门要积极协助,每个数据项内容正确性的审核由责任部门领导负责。
4.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合理、如实填报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以往没有收集的数据,需要收集到位,有误的数据要进行修改,不合理的数据要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改进,确保我校上报的数据科学、真实、准确。
5.数据采集工作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要求层层负责,认真填报数据,认真审核数据,保证数据质量。
联系人:张淮 董园飞
电 话:6698636 6506182
附件1 填报表格
附件2-带批注及疑难解答-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