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它是选择和编写教材的依据,是教师与学生进行教与学活动的依据,也是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为了加强教学大纲的规范性建设,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过程的统一,规范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完善课程管理和建设,学校就制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制定课程教学大纲以更新教育理念为先导,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紧密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紧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人才培养目标和能力要求,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深化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改革,突出学生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培养,促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以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基本原则与要求
(一)教学大纲应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和能力要求。
教学大纲要符合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合理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内容,课程内容的选择应着眼于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与能力要求,明确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教学大纲要突出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符合现代教学改革的新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要符合现代教育教学思想,体现改革精神,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注意引进与吸收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根据本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更新教学内容,实现课程内容的现代化,积极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和培养质量。
(三)教学大纲要体现OBE理念。按照以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的理念,合理设置课程的教学目标、课程的评价方式与标准、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等内容,确保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
(四)教学大纲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
教学内容安排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明确课程理论环节与实践环节的要求,合理分配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教学的比重,开阔学生视野和启发学生思维,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
(五)教学大纲要体现系统性与适应性相结合,做到既科学又适用。
教学大纲的制定要依据专业内在的逻辑和学科体系编写,服从课程结构和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确保与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联系和配合,以避免知识的重复和遗漏。同时针对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以及学生的基础状况,确定难易适中的教学内容,增强学生的求知欲望。
(六)教学大纲要坚持立德树人,将课程思政和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及其教学目标有效融入教学大纲中,贯彻全过程育人的教学理念。
三、教学大纲的具体制定要求
(一)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均应制定教学大纲。
(二)制教学大纲时,用词要规范、行文要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内容结构合理,层次清晰。
(三)实验、实习、考核大纲等有关课程基本情况、实验内容、学时分配、目标要求以及考核方式等须与课程教学大纲有关内容保持一致。
(四)同名课程学分不同、课时不同或者教学要求有明显差异的,应分别制定教学大纲。
(五)教学大纲的编写要求格式统一,需用Word录入排版,用A4打印纸,上下边距2.5㎝,左边距3㎝,右边距2.5㎝,全文采用1.5倍行距,具体要求参见附件。各学院也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对参考格式可进行适当的修改,但应注意保持基本框架。每个学院的教学大纲应尽量统一格式。
(六)教学大纲由课程开课单位组织所属教研室编写,教研室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的教师组成编写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编写教学大纲初稿,交教研室集体讨论,由教研室主任审核,交学院审定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大纲的执行与管理
(一)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活动的依据,为保证课程教学的严肃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二)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教学单位如因学科发展变化的需要,需对课程教学大纲做调整,应由开课的教研室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批准并经教务处备案后方可进行。
(三)课程教学大纲属于学校教学基本文件,由学院统一格式印刷装订。
(四)各学院应对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
(五)课程教学大纲等的撰写模板详见附件1、2、3、4。
(六)本文自颁发之日起实施,以前所颁发的文件与此文件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