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和布局,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增加办学活力,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就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拟新增专业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
(二)按照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在2020年全国高教处长会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上要求:加快推进新医科建设、深化新工科建设、积极推进新文科建设、持续推进新农科建设。通过增设新专业,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努力形成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
(三)按照邢勇校长提出的“办大学就是办学院、就是办专业”的要求,要打破原来的思维定势,拟新增专业要符合我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具有比较广阔的社会需求和发展前景,同时要突显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有利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申报条件
(一)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有明确的专业培养目标和符合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生师比满足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
(四)初步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基地等办学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申报新专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
(2)新增专业论证报告
(3)新设专业建设规划
(4)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时间安排:
请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提前调研论证,申报材料于7月15日前提交教务处208室。
教务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