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钻研教学业务,更新课堂教学观念,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改进课堂教学方法,进一步提升教师课堂教学创新能力,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强化课程思政,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举办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创新、思政)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技能(创新、思政)竞赛青年文科组,由工商管理学院承办。
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技能(创新、思政)竞赛青年理科组,由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承办。
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技能(创新、思政)竞赛教授组,由农学院承办。
各承办学院要成立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组比赛的全面工作,学校负责比赛相关指导工作和经费支持。
二、参赛教师资格
青年组参赛教师要求从事本科生一线教学,职称为副教授及以下,原则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组参赛教师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再参赛。每位教师只能参加其中一个组别的比赛。
参赛教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课堂教学效果优秀,为本科生授课三年以上,在日常授课中注重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方法创新,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和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取得良好创新效果。
教师申报的参赛课程学期内授课过程中至少须有三次以上采用创新的教学方式方法教学,且须经教研室推荐、学院督导组督导评价和班级学生均反应教学效果良好。
三、有以下几种情况的教师不参与本次竞赛
1.2019年度在各类教学检查或督导中发现过问题的教师取消其参赛资格。
2.本年度内各类教学检查或督导中发现问题的参赛教师随时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教师本人近两年未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不得参赛。
三、参赛课程要求
1.参赛课程必须是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
2.参赛课程必须具有完整、系统和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讲义和课件。
3.参赛课程必须是参赛教师本年度主讲课程。
四、竞赛名额分配
每个学院初赛后遴选推荐1人参加校级青年组比赛。
青年文科组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经学院、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文学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青年理科组学院: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农学院、林学院、茶学院、水产学院、牧医工程学院、食品学院、园艺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规划设计学院若学院初赛遴选的参赛教师所在教研室为艺术类,则组别为青年文科组,将报名表交至工商管理学院;若学院初赛遴选的参赛教师所在教研室为工科类,则组别为青年理科组,将报名表交至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所有符合条件的教授均可申报教授组比赛。
五、竞赛日程安排
1.10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初赛,遴选推荐青年组参赛教师和参赛课程,同时报送《2020年度课堂教学技能竞赛参赛教师推荐表》、参赛的材料交至承办学院。教授组参赛教师可直接填报《2020年度课堂教学技能竞赛参赛教师推荐表》和参赛材料一起交至承办学院。
2.10月21日前,承办学院对参赛教师资格和参赛课程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3.10月底前,学校分组举行现场比赛;现场公示比赛成绩。具体比赛时间及地点由承办学院规定。
六、竞赛要求
(一)比赛内容
1.教学大纲和教学设计(20分)
参赛教师需向承办学院提供主讲课程的教学大纲和2个章节(每个章节1学时)的教学设计。(电子版1套,纸质版10套)
2.现场教学(80分)
评委从参赛教师提供的2个章节中随机抽取1个章节,参赛教师现场讲授,讲授内容不含序言(前言)、习题等部分。参赛教师先说课,再模拟授课,最后回答专家提问。
(1)说课。参赛教师口头表述所选章节的教学设计及教学过程,重点突出课堂教学的设计思路、理论依据及创新之处。时间3-5分钟。
(2)模拟授课。参赛教师针对抽选章节自选某一知识点或教学环节模拟授课。参赛教师可根据教学需要,制作PPT等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自行携带教学模型、挂图等教学用具。为保证师生互动效果,参赛教师可安排2-3名学生配合模拟授课。时间15分钟。
(3)专家提问。根据课堂教学展示情况,专家重点围绕课堂教学理念、组织、实施与效果进行提问,参赛教师回答,时间5分钟。
(二)评分标准
按照大赛制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七、评委专家构成
评委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教学督导团成员、教学名师、青年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八、奖励
1.大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次。其中每组特等奖中的第一名将推荐到省里参加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
2.比赛获奖人数比例原则上特等奖人数为参赛人数的10%、一等奖为20%、二等奖为40%。若获奖人数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如人数不足1的,按1计算。
3.获得各等次奖项还须同时满足以下竞赛成绩要求:特等奖竞赛成绩要求在92分以上,一等奖要求在90分以上,二等奖要求在85分以上。
4.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晋升职称、年度考核、教学效果考评和优质课评选等的参考依据。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