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通知任课教师开始出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并于2023年11月21日前将期末考试试卷及试卷收缴清单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科,由教务处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期末考试卷,另一套作为补考试卷。
收缴要求如下:
1.因试卷模板中试卷适用范围去掉了,为便于收取时的核对,所有纸质版试卷背面需命题教师用铅笔写上适用范围,A卷背面标注A,B卷背面标注B,命题教师、教研室主任及教学副院长均需签字;
2.为方便试卷命题质量检查,A、B卷均需附上一张试卷审批表,一门课程A、B卷放一起用小夹子夹好 ;
3.电子版交PDF版本,A、B卷分文件夹;
4.命题要求见附件1;
5.命题计划表见附件2;
6.试卷模板见附件3;
7.试卷审批表见附件4;
8.试卷收缴清单见附件5;
9.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见附件8;
另外:采取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非试卷考试课程汇总表见附件6、非试卷审批表见附件7及考核方案(无固定模板)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