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实习工作管理,防范化解实习工作领域风险,推进实习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和完善覆盖学生实习实训全过程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动实习生心理健康教育
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和心理亚健康状态已经成为威胁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要以学生实习活动为契机,学生实习前要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形成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推动学校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和引导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我调控、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充分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树立职业理想和正确的职业观,了解相关职业的性质与自身特点,提高职业价值感;对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他们尽快消除障碍,以良好的心理状态投入实习教学,为学生进入社会作好充分准备。
二、充分开展实习岗前培训
实习学生岗前培训是保护学生安全健康、提高学生适应能力、顺利开展实习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完成由学校向社会、学生向员工转变的第一步,也是学生了解企业文化、职业精神,完成自我定位、职业规划的开端。各学院要扎实开展培训工作,督促学生积极参与岗前培训,对未接受实习岗前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得安排外出实习。
三、切实做好学生实习保险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学生实习实训保障标准,认真落实教育部、银保监局为学生实习实训购置保险的有关要求,扎密扎实最后一道风险防线,真正做到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人人参保、应保尽保。要认真研究学生实习保险方案,保险必须覆盖学生实习全过程、全时间段;实习保险被保险人为学院或实习单位的,保险必须约定赔付对象是参加实习的学生本人或其法定受益人,须在保险合同中附有本批次实习所有学生名单,保险方案中载明的每人伤残、死亡责任限额和保单赔偿总额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制定,即每人伤残、死亡责任下限限额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保单赔偿总额为每人伤残、死亡责任下限限额×实习学生人数;有条件的学院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实习期间新冠肺炎疫情感染的保障力度,为学生购置附加传染病感染及身故等保障的实习保险。
四、科学组织实习教学,提高规范化工作程度
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提高认识,把学生实习工作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实习指导教师待遇,培养一批业务精通、关心学生、师德高尚的实习指导教师骨干。要根据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律,结合我省新高考改革方案、“职教高考”改革思路,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更好职业教育的期盼,适当调整实习教学组织方式、时间、内容,鼓励探索二、三年级分段式、自主实习和集中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完成规定实习教学活动,应考虑计划升学学生的复习需要,及早计划、提前安排实习活动,空出时间支持学生开展备考。除学生个人严重疾病、残疾、重度心理障碍和退役士兵外,所有学生均应在毕业前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教学。
教务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