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主体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是由学生组成,为学校全面了解教学工作提供相关信息的组织。学生教学信息员收集与反馈教学第一线信息,为学校改进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提供意见和建议。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助学助管的积极性。
2.学习成绩优良,善于沟通,具有团结协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观察与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4.办事公正,敢说真话,工作积极主动,能真正反映学生意见。
第四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聘方式
1.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聘采取学生自愿报名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学风建设部遴选后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2.每个专业分年级设学生教学信息员,各学院学风建设部部长负责联系本院学生教学信息员。
3.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学年聘任一次,每次聘期一年,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
4.学生教学信息员任期内无故不参加活动两次以上,工作作风散漫,违反校纪校规,有考试不及格现象等,取消学生教学信息员资格。
第五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1.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质量、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如备课、课堂教学、教材选用、实践教学(实验、实习、毕业论文、社会实践)、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课程设计、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2.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及教学条件(如教室、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等)、师资力量、教学评价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反映教学活动中存在的教风、学风、考风问题,以及学生、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4.认真、客观、清晰、扼要地记录课堂教学信息记录表,并按要求上报“课堂教学信息记录”,“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表”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5.参加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的会议及相关活动。
第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权利
1.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学生教学信息员可以参加本学院教学活动,并对此如实报告。
2.学生教学信息员可将收集的有关信息直接反映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第七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待遇
1.每学期对于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按照15%的比例评选“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并在全校通报表扬。
2.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可给予学生教学信息员适当德育加分。
第八条 其他学生关于教学相关工作的信息可以直接反馈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第九条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皇冠新体育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信农教〔2016〕2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