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完善学校自我评估制度,健全质量监控体系,总结凝练各本科专业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的成绩,检视不足,持续改进。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织领导
在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教务处统筹负责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本科专业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第三条 编制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专业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把编制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报告与专业建设相结合、与专业评估标准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检视问题、查找短板和不足,不断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各本科专业编制教学质量报告,应真实、客观反映专业实际情况,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目标,分析教学基本状态,总结经验成效,突出教学特色亮点,认真查摆、分析存在的问题,全面展示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
专业质量报告内容要详略得当,有数据支撑、有典型案例,字数10000字左右。
第四条 报告内容
本科专业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应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要素,既要反映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共性,又要充分反映各专业自身的优势特色,展现本专业教学的新理念、新要求、新措施、新成果。专业质量报告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专业基本情况。包括专业发展沿革、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专业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工程项目及教学成果奖、学生规模、新生报到率及生源质量情况等方面信息和数据;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包括师资队伍基本情况、教授授课、教师教学技能获奖情况、教师教研、科研及获奖情况,教师培养培训情况,教师授课及指导情况;教学经费投入、图书资料、实验实践教学条件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专业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创业教育及对外交流等;
(四)教学管理情况。阐述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日常教学管理、对学生的管理服务情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教学日常监测及运行情况、专业教学基本状态分析、专业教学持续改进机制,以及专业接受评估认证的情况等;
(五)学生学习效果。从学生课程考核成绩、毕业论文质量、各类证书取得、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等学生综合素质,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社会评价与反馈,学生学习满意度等方面呈现人才培养质量总体情况;
(六)特色发展。总结本专业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特色亮点、突出成效;
(七)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针对影响本专业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第五条 报告撰写时主要内容及填报附表根据每年上级有关最新要求适当调整。
第六条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刷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