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信阳市选聘“科技副总”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现开展信阳市2022年度第二批“科技副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信阳市“科技副总”的科技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2)所在高校院所的所属学科应为本院所重点学科或优势学科;
(3)认定后当年能为企业服务三个月以上。
2、申报信阳市“科技副总”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
(2)有明确的创新发展需求,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具备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
(3)能为受聘科技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支持措施
1、入选的“科技副总”,享受我市、县(区)、有关部门制定的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2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市科技局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或创新券政策支持。
3、对于当年考核优秀的“科技副总”,服务期内每年给予每名企业“科技副总”工作保障经费1万元,并在申报其他科技人才项目、科技计划项目中优先支持。派驻企业所在县(区)组织、科技、财政部门也可以根据实际条件给予支持。
4、对选聘的信阳市“科技副总”,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有关科技计划和人才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请“科技副总”的人员填写《信阳市“科技副总”申报表》,并报所在单位科研处,由本单位汇总盖章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
2、申报企业填写《企业申报表》,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汇总盖章后报送;
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不得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4、请各单位于7月25日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交到行政楼218室,电子版发送到kjc@xyafu.edu.cn。
联系人:王同军
联系电话:0376-6687705
科学技术处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