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我校开展有组织科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机构(包括省级、市级、校级的科研平台、研究院所、中心等科研机构)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科研机构管理规范化水平
建立备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机构一档案”进行管理,准确掌握各机构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和投入保障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开展专项整顿,确保科研机构科学规范运行
(一)全面摸底排查
各二级学院要对现有的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科研机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逐一备案,建立学院科研机构台账。重点对是否存在有名无实、重复建设、资源耗散等情况进行深入排查,确定拟整顿的科研机构。
(二)深入清理整顿
1.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制定学院科研机构整顿计划,稳妥推进清理整顿工作。
2.长期无实质性科研活动、未纳入学校备案管理或学校认为当列入清理范围的科研机构,学校将予以清理撤销。
3.对存在明显问题的科研机构,二级学院需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深入思考下一步建设计划。
三、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
1. 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科学统筹,对各级各类科研机构进行统筹考虑、系统设计,从本学院优势特点和前瞻布局出发,围绕国家重大需求,通过加强科研机构的体系化建设,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效能。
2.各学院于6月19日前,将科研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见附件 1)、科研机构清单(见附件 2)报送科技处邮箱kjc@xya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