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河南省知识产权局通知,第四届河南省专利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
(一)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申报个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专利权人。
(二)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三)专利权有效、稳定,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也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四)专利已经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六)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河南省专利奖。
(七)同一申报单位或申报个人的申报数量不超过 2 项。
二、申报与推荐
申报河南省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
(一)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1. 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2.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3.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4. 省级行业协会、学会
(二)推荐原则。
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推荐的,遵循业务管理原则;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的,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由省级行业协会、学会、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的,遵循专业相关原则。
一项专利需由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共同推荐,每位院士同一年度仅限推荐 1 项。
(三)推荐程序。
1. 审核。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2. 公示。各推荐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院士推荐的,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公示。
三、申报材料形式及要求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推荐单位,包括: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 3 份,包括申报书(附件 2)、附件,装订成册。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1 份,内容与纸质版完全一致,制成一个独立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 ZL20121002****. *),内部存放申报书、附件。
1. 申报书为 WORD文档(请勿更改格式),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 ZL20121002****. *+申报书)。
2. 附件为营业执照、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文本等支撑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 PDF 文档,大小不超过 20M,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例如 ZL20121002****. *+附件)。
四、推荐材料形式及要求
各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需报送推荐材料。
(一)推荐单位推荐。
1. 纸质版《推荐函》(附件 3)1 份,为正式公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 所有推荐项目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存储在一张光盘或 U盘中,一个推荐项目一个独立文件夹;光盘或 U盘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3. 各推荐单位汇总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此表格在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河南省专利奖”专栏下载),与电子版《推荐函》一并存储在上述光盘或 U盘中。
(二)院士推荐。
1. 纸质版《院士推荐意见书》(附件 3)1 份,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
2. 推荐项目电子版申报材料、电子版《院士推荐意见书》、《推荐项目汇总表》存储在一张光盘或 U盘中,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
五、报送要求及时间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和推荐材料于7月11日(周一)下午5点前,交至科学技术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范鲁豫
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刘有金、王晨阳
电话:0371-65566776 65925758
(二)校内
联系人:王同军
电话:0376-668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