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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信阳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成果转化、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7-2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信阳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信科〔2017108号)、《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信财教〔20169号),结合我市科技创新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信阳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成果转化、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科技攻关项目

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科技需求,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加快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一是重点围绕我市“1+1”产业、千亿级产业集群和百亿级产业集群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二是重点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生态文明、社会进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科技攻关。通过关键技术的突破、引进技术的创新、高新技术的应用,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人民生活健康、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成果转化项目

重点支持我市绿色食品、绿色建材、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进入产业化开发、能够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和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三)软科学研究项目

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研究机构以深入推进“1335”工作布局为目标开展软科学研究,着力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促进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鼓励跨部门、跨学科的合作研究,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支撑。

一是开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路径相关问题研究,重点围绕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搭建一流创新平台、培育一流创新主体、汇聚一流创新人才和加快推进创新强市建设开展相关评价分析、建设路径、政策措施等研究。二是开展推动信阳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研究,重点围绕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城乡融合、重大项目谋划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生态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三是开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相关问题研究,重点围绕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加快科技开放合作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四是开展科技创新政策相关问题研究,重点围绕科技创新政策的评价评估、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科技创新法制环境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五是开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相关问题研究,重点围绕科技人才评价、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完善科技人才计划体系等方面开展研究。六是开展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相关问题研究,重点围绕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在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发展、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信阳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三)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四)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五)探索推行市级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高等院校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六)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原则上推荐35岁以下人员要达到一定比例。

三、申报指南

(一)科技攻关项目

1.各单位必须围绕省重点支持的重点产业领域,梳理本区域优势产业,围绕整个产业链条创新点筛选推荐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各项目之间相互关联成链,需明确解决的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等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实施年限(一般为23年)等要素;高校、科研院所应发挥自身优势,可结合我市和县区重点产业链,筛选创新点申报项目。如为持续支持项目,需要附本年度和上年度在创新点上有何差异,上年度支持取得成效等说明材料。

2.项目重点依托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建设单位、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实施,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正常纳税,须有实际研发活动、研发投入,企业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企业自筹资金需大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企业单位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科技资金的2倍。

4.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

5.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信阳)”黑名单。规模以上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须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研发统计,且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

优先支持:

1.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优秀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等牵头主持实施的科技项目优先支持,应附上相关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

2.对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应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3.对水土污染防治领域、节能环保领域、消防安全领域等能够突破技术瓶颈、能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成果的项目优先支持。

(二)成果转化项目

1.申报单位应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规定进行年度会计核算。项目申报时,企业应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和本年度研发投入预算情况。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项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工作须在我市完成,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4.项目名称需科学规范,其中应包括技术创新的核心点和目标产品,用“XXX研发及成果转化”作为后缀,字数不宜过长或过短,一般控制在1525个字。

优先支持:

1.优先支持新增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

2.优先支持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

3.优先支持近两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

4.优先支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显著的项目。

(三)软科学研究项目

1.申报单位须是信阳市境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2.项目申报人须按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进行申报,不在项目指南支持范围、不符合项目申报相关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内容涉密的项目须进行脱密处理。

3.各申报单位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已承担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推荐。市直项目通过其主管部门(单位)推荐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四、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

(一)法人单位注册登录。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注册登录,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二)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

https://login.hnzwfw.gov.cn/tacs-uc/naturalMan/register)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个人账户登录后,请及时修改个人信息,并进行单位信息绑定。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申报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20.194.172.76:8091/index.ignore)”填写项目申报书。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审核推荐。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2023年度科技攻关项目高校、科研院所及每个中心城区限报4项;成果转化项目信阳高新区(上天梯园区)限报4项,其他中心城区均限报2项;软科学研究项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均限报5,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中心城区事业单位均限报3项。

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提交至市科技局,同时将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备案。

五、受理时间

个人、法人及科技主管单位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提交时间为7288:0082818:00(我校个人在线填报时间截止到82117点,逾期不再受理。学校联系人:刘秋员,联系电话:6696292)。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市科技局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此次申报时间有限,请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六、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信阳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交流QQ

http://kjj.xinyang.gov.cn/ueditor/php/upload/5051690357307.jpg

二)项目业务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产业化科:8093680

社会发展科技科:8093679

现代农业与人才科普科:8093690

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8093676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软科学):8093317

(三)综合业务咨询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809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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