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学院在509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党总支书记王晓明主持会议。学院领导班子、科级干部及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及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等有关内容。与会同志围绕“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重点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廉洁纪律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必须在遵规守纪中坚决守住底线,始终做到廉洁奉公、干净清白。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的重要性以及违反党纪的危害性,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厚植为民情怀。要加强理论学习,做到知行合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的重要论述,做到用心学纪、准确知纪、对标明纪、严格守纪。要坚持廉洁底线,保持清廉本色。党员干部要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抵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站得稳立场。要严守群众纪律,坚持为民服务。不断提升为师生服务的本领,办好师生实事,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撰稿、摄影/万燕玲)
编审/万燕玲 审核/吴昊 终审/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