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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青年教师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含寒假)赴企业实践锻炼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15:54 阅读:

关于选派青年教师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含寒假)赴企业实践锻炼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根据《皇冠新体育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实施办法(试行)》(信农政〔2021〕66 号)和《皇冠新体育“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信农政〔2021〕28 号), 学院选派青年教师深入科研和企业生产实践第一线,结合具体项目进行实践能力培养,提高教师的学科专业知识应用能力。

一、选派对象

我校在职青年教师

1.未取得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

2.已取得中级职称但未取得双师双能型资格的青年教师。

二、锻炼时间:2022年1月— 2022年6月

三、锻炼方式及要求

实践锻炼企业由学院联系和教师个人联系两种形式,以学院联系为主,教师个人联系为辅,并经学院考察后决定;教师挂职锻炼应与学院的学生校外实习、教师个人科研项目、校企合作等工作紧密结合,不允许空挂;企业实际挂职时间为六个月,实践锻炼原则上以脱产为主。

四、锻炼期间的待遇

按照皇冠新体育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实施办法(试行)》(信农政〔2021〕66 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申报、审批程序

1.申请实践锻炼的教师填写《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审批表》(见附表1)及《皇冠新体育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计划汇总表》(附件3)一式三份,经学院、人事处研究审批后按计划执行,没有经过学院、人事处同意的赴企业实践锻炼活动,学校在职称评定推荐时不予认可。

2.以上材料12月28日前向人事处提交。

六、考核

1.学院根据皇冠新体育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教师锻炼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2.实践锻炼教师应按计划,认真开展学习、调研,并积极参与实践锻炼单位的业务工作,广泛开展产学研活动,实践教师还应结合学院的校外实践教学工作完成锻炼任务。

3.锻炼期间,教师原则上应参加学校的重要会议,锻炼结束后,实践锻炼教师要填写《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表》(附件2)和总结报告,并在学院做相关实践锻炼报告,实践锻炼单位对教师锻炼情况给出实践鉴定意见,以上表格和书面材料一并报送人事处,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七、报送地点

    综合楼418房间


                       人事处

                           202112月24


  • 附件【附件1-附件3.docx】已下载

版权所有:皇冠新体育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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