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38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工作经过基层推选、专家评审等程序,产生3名候选培养对象,现将培养对象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冯德祥、芦晓莉、秦清明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
监督电话:6687632(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6687627(人事处)。
人事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