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相关事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有关政策,我单位将启动工伤保险缴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1、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与我校签订劳务合同的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缴费事宜:
缴费基数为本人相应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0.4%,由单位全部缴纳。
三、需各单位(部门)提供的材料:
1、参保范围内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各单位需填写本单位(部门)人员的《工伤保险人员参保情况表》(见附件),表中“月工资收入”暂不填,由人事处负责统一填报,“变化时间”不填。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部门)于4月17日之前报送到人事处418房间(含《工伤保险人员参保情况表》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363907021@qq.com,命名格式为“部门/单位名称+工伤保险人员参保情况表”),过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