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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9年12月06日 00:00 阅读:

关于我校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相关事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有关政策,我单位将启动工伤保险缴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1、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与我校签订劳务合同的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缴费事宜:

   缴费基数为本人相应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0.4%,由单位全部缴纳。

 

三、需各单位(部门)提供的材料:

1、参保范围内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各单位需填写本单位(部门)人员的《工伤保险人员参保情况表》(见附件),表中“月工资收入”暂不填,由人事处负责统一填报,“变化时间”不填。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部门)于417日之前报送到人事处418房间(含《工伤保险人员参保情况表》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363907021@qq.com,命名格式为“部门/单位名称+工伤保险人员参保情况表”),过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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