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新体育内部审计工作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高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内部审计有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主要内容及权限
(一)目的与意义
通过对学校利用资源、开展业务、取得绩效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审计,对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评价,促进学校完善管理控制、防范风险、创造效益,实现学校事业目标。
(二)主要内容
1.对学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2.对学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对学校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4.对学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5.对学校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6.对学校的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7.对学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8.对学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9.对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10.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1.对学校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12.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权限
1.检查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2.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3.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5.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6.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7.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8.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单位党组织(或者主要负责人)提出表彰建议。
二、工作流程
1.审计申请:送审部门准备齐全送审所需全部资料,列出送审资料清单并加盖部门公章,提出书面审计申请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
2.审计受理:审计处办公室审核送审部门书面申请及被审项目所需全部资料,手续合规、资料齐全后登记待审。
3.审计时限:一般合同审计1-3个工作日完成,大宗物品采购审计5-7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审计20-40个工作日完成。被审项目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
4.结果反馈:通知送审单位领取审计报告(一式六份),送审单位按要求对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后送回审计处。审计处对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后留存2份,另4份由送审单位作为办理报账及存档使用。
5.立卷存档:审计处将审计报告和送审资料(一般不退回)整理归档,形成审计档案。
三、送审项目所需资料清单
(一)合同审签类
1.合同项目可行性论证、评估报告或情况说明,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资质、资信及授权委托人资格、权限等查证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2.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招标、谈判纪要等招投标材料;
3.有关影响合同内容、效力的承诺信函、文书、图表、传真等相关材料,以及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4.其他有关资料。
(二)大宗物品采购类
1. 立项依据;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或代理公司关于招标项目的汇总资料)、合同、中标通知书;
3. 验收报告;
4.其他有关资料。
(三)工程项目类
1.招投标资料:立项依据、 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预算电子版、投标总价;
2.施工资料:施工图、开工报告、施工日记、材料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现场签证单、影像资料、图纸会审记录、工程组织设计及审批报告;
3.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评定表、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决算书、竣工图纸、变更通知书等指定文件;
4.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