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分工方案》要求,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文件的精神,决定在我校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做好本学院、教学部、中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领用记录、登记、存储和处置等工作,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本》、《危险化学品领用登记本》,要求做到账目清晰,用量与存量互为对应,没有纰漏。
2.各学院、各实验室主任要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意识,严格危险化学品的动态管理,在各级检查中一经发现相关违规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
3.各学院、教学部要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做好实验室安全的培训与教育。
请各学院、教学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落实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另:下周二(9月17日)下午四点半,在二教103进行各实验室主任与实验员的安全培训,请相关人员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