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并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文件附件1 )的相关内容,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排查。
各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请按照文件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提纲内容和格式,认真填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于2021年5月7日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章后,报送综合办公楼406,电子版发送到xynlxy_sy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