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的文件要求,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学校于4月19日至25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督查工作。
学校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重点督查了未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发现,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大力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建设工作,各级领导干部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但与此同时,也发现有部分学院安全准入有待加强、隐患整改闭环有待完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缺失或信息不完整、气瓶无使用状态警示标识、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区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学校检查组现场做了记录和指正,并反馈至相关学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其按照规范要求,尽快进行整改。
实验室管理处,各学院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领导、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老师共同参与开展此次实验室安全隐患督查工作。
(撰稿/张雨 摄影/周颖)
编审/张雨 审核/周巍 终审/王广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