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顺利完成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9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指定负责人和填表人,确保数据准确、及时上报,特发此通知。
1、本次统计对象为各单位正式建制的各类实验室,所有表格一定要按照附件中提供的实验室进行统计。统计时间范围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2、上报材料包括: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填表格式与说明见附件。
3、请各系部务必于9月16日下午五点之前发送到xynzsy@163.com;
实验设备管理处
201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