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467)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安全漏洞,确保教学实验活动正常开展,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1.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2.教学实验室安全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
3.教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
4.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
5.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立情况。
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教学实验室,是本次检查的重点。
二、工作方案
(一)自查整改阶段
1.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实际,对照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制定本单位安全检查与整改实施方案;参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对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
2.各相关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因设施条件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问题,应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自查和整改情况要形成自查报告。
(二)现场检查阶段
在各相关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实验设备管理处将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改,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和整改。
3.各相关单位应于9月10日前,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及自查报告送交实验设备管理处,电子文档发至:xynzsy@163.com。
联系人:周巍,联系电话,668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