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落实我校2023年新学期工作会议中关于确保安全生产,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的会议精神,防范和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新学期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新学期实验室准备工作通知具体如下:
一、各单位自查时间
2023年2月17日-2月24日
二、检查范围
学校各级各类教学、实训、科研等实验场所
三、主要内容
1、各教学院部需认真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过程、全方面的自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疏漏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逐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迅速开展整改,无法立行立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坚决做到闭环管理。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检查工作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形成完整的原始资料。
2、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气体钢瓶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管制化学品,要求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规范保存。对保有气体钢瓶且长期未开启的实验室进行定期通风,检查气体管路是否泄漏、气瓶总阀是否旋紧、泄漏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3、做好实验仪器设备检修和维护。对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避免突然通电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人员受伤等情况。做好大型设备开机前检查,做好防潮、防尘、防漏电、防老化等方面的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状态正常,保障满足新学期教学和科研需求。
四、开展全面卫生整理
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实验室环境、实验室工位和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和消毒;注意做好危险废物的规范收集与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