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宣传推广优秀案例,进一步提高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研秘〔2023〕4号]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单位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因地、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形成的富有创新性、成效显著的优秀案例。

二、征集原则

(一)真实性:案例要来源于各单位真实实践探索,杜绝虚构和虚假事例。

(二)创新性:选送的案例要立足时代前沿,要充分体现观念创新、模式创新、制度创新或内容创新。

(三)实效性:选送的案例应对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推进作用,得到业界人士和受众的广泛认同。

(四)典型性:选送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具有借鉴意义和实践应用价值。

三、征集要求

所有参与征集的案例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内容要求

案例由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工作启示四个部分构成:

1.基本情况,简要介绍优秀案例单位的基本情况。

2.主要做法,着重介绍本单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经验及特色做法。

3.工作成效,反映创新做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

4.工作启示,提炼概括具有普遍性的经验启示。

(二)格式要求

1.纸型、页面设置。纸张尺寸A4,页面设置为上、下页边距3.5厘米,左、右页边距2.7厘米,全篇行距用固定值31磅。

2.标题。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或华文中宋加粗字体,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不能使用矩形或沙漏型。

3.正文。汉字使用三号仿宋字,英文、数字使用Times New Roman字,每个自然段左空两个字符,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三号、第二层用楷体三号、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三号。

4.正文包括4个部分,篇幅在5000字以内。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主要做法,第三部分为工作成效,第四部分为工作启示。

5.提供与案例相关的图片3张。图片为JPG格式,图片不小于1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原图,做好图片说明。

6.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居中,首页不显示页码。

7.不属于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或内容不宜公开的案例,不在征集范围内。

8.申报案例须具有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3月17日(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报送)。

(二)电子版报送材料包括案例正文word文档、图片及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xynlxcb@163.com,主题注明“XX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字样。纸质报送材料包括案例正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请交至行政楼宣传部520办公室。

(三)宣传部将连同专家评审,对所报送案例择优推荐报送至省委宣传部、省政研会。

联系人:林越  朱同留

联系电话:6506115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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