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
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压紧压实全校各级党组织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各项纪律,现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工要始终心怀戒惧、敬畏法纪、尚廉戒奢,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有关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要自觉遵守戴口罩、不聚餐、非必要不离信、外出报备审批、返信必须落实“三天两检”和一周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规定。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加强对本单位人员教育监督管理,提前开展节前廉洁提醒,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专班要严格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及时消除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各单位要严格人员管控,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三、推动化风成俗。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工要争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自觉破除陋习和封建迷信,推动树立崇廉尚俭意识,积极倡导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现代祭扫方式寄托哀思,做到廉洁、文明、安全、绿色过节。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违规违纪问题,快速反应、严肃查处。对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