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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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3-01-11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问题应对处置能力,提升学校心理健康鉴于水平,切实维护师生身心健康,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 》(教师函〔2023〕9 号)要求,决定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一)培训时间:2023 年 1 月 9 日——2 月 10 日

(二)培训对象:全体专兼职心理教师和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心理专员、专兼职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

三、培训方式

(一)培训平台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是“寒假教师研修”专题的组成部分,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中专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板块。符合条件的教师选择该板块,按照要求报名并选择个人身份,完善个人信息,实名登录后进行学习。

(二)培训要求及学时认定

1、全体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完成不少于 15 节课程的学习。

2、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心理专员、专兼职辅导员以高校辅导员身份参加培训,完成不少于 10 节课程的学习。

3、按照教师实际学习时长记录教师学时,发放学时记录证书。学时记录方式按照“寒假教师研修”学时记录方法执行(必须完整观看完所选课程视频,并完成结尾的测试题,才可获得该节课程对应的认定学时。每节课的认定学时均为1学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维护师生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各学院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负责人,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动员部署和交流

各学院要动员、督促教师参加学习,确保底数清楚、应培尽培。要将平台课程与教师工作、生活、学习实际结合起来,组织各类线上线下研讨交流活动,深化教师学习效果。

(三)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内容

1)学习报道:内附教师学习时的截图或照片。

2)学习总结:列条梳理本学院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结合学习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的典型经验。

2、提交时间及方式:2023年3月3日前,各学院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7139233@qq.com。



                                                    学生工作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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