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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河南省教育厅文件通知:根据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决定启动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着力提升我省高校社科研究原创能力,加快推进具有中原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二、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和我省高校实际情况,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哲学;3.宗教学;4.语言学;5.中国文学;6.外国文学;7.艺术学;8.历史学;9.考古学;10.经济学;11.政治学;12.法学;13.社会学;14.人口学;15.民族学与文化学;16.新闻学与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统计学;21.心理学;22.管理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限额和奖项设置

  (一)申报限额

  本届评选实行限额申报。双一流高校不超过60项,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不超过40项,其它本科高校不超过15项(我校限申报15项,高职高专学校不超过5项。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等级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四、申报资格

  (一)成果参评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特等奖和一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 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2. 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 非第一作者不得申报。

  4. 与省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

  5. 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

  6. 已获得2021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五、其他要求

  (一)由各高等学校科研(社科)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成果申报的审核、汇总工作,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省教育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发现学术不端或学风问题,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单位要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省教育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原创。

  六、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和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系统将于2022年2月28日开通,届时申请人可以登录网站 http://jyt.henan.gov.cn/sk/下载填写申报书进行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已开通成果申报系统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原有用户名、密码登录。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打印《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和评审系统登记表》(见附件),并发送邮件至jytsyc@haedu.gov.cn,同时电话确认,以免延误用户名及密码的发放工作。

  (二)个人申报通道将于2022年3月7日18:00关闭,申请人须按时在线提交《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请书》(注意:我校申报者须2022年3月518:00前在线提交,需要提前预审再上传),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省教育厅联系人:张娇 0371-69691987 69691655

技术咨询电话:0371-56713633

我校联系人:喻明达 0376-6506169  龚华玲 668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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