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实施关键节点审计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皇冠新体育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信农政【2021年】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实施关键节点审计作出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凡建设工程项目单项(次)预算金额
15万元以上的(含15万元),除施工阶段实施造价控制的建设项目外,必须在施工阶段实施关键节点审计。
二、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材料及设备审计
主要检查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厂家、规格、单价”。
2.隐蔽工程审计
主要检查综合单价中的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是否发生改变,实际施工是否与图纸或变更相一致。
3.设计变更审计
主要检查设计变更的程序是否合理、合规,分析变更
理由是否充分以及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的发生的真实性。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部门需对设计变更提供以下资料:(1)
发生变更的原因(可行性论证报告)及立项审批单;(2)变更施工设计图或工程量清单;(3)变更所产生费用的增减情况(包括对工程合同单价和工程项目总造价的影响分析)。
三、工作要求
1.主要材料及设备在进场使用和安装前和隐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通知审计处进行现场核查。
2.未经审计的关键节点内容,不予纳入竣工结算审计。
审计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