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新体育关于立项建设项目施行招标控制价复核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类、货物及服务类项目的招商、招标与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皇冠新体育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皇冠新体育大宗物质设备采购审计实施办法》(信农政【2021】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工程类项目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货物及服务类项目采购批量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或单件(套)价格在 7 万元以上的,均纳入招标控制价复核范畴。
二、复核所需资料:
1.立项预算;
2.施工图纸;
3.招标控制价纸质版(送审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控制价编制单位公章及编制人签章)和软件版;
4.其他相关资料。
三、复核结果运用:招标文件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要以招标控制价复核结果为准。送审单位要以审计处出具的招标控制价复核结果重新编制预算造价,并加盖审计处公章后送交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违规处理办法: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与个人,已经发现,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向学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视情况轻重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移交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