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申请。送审部门准备送审所需全部资料,列出送审资料清单并加盖部门公章,提出书面审计申请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2.审计受理。审计处办公室审核送审部门书面申请及被审项目所需全部资料,手续合规、资料齐全后登记待审。资料不全的应按审计处要求及时补充完善。
3.审计过程。一般合同审计1-3个工作日完成,大宗物品采购审计5-7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审计20-40个工作日完成。在审过程中,送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审计处衔接配合。被审项目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
4.结果反馈。通知送审部门领取审计报告(一式六份),送审部门按要求对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后送回审计处。审计处对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后留存2份,另4份由送审部门作为办理报账及存档使用。
5.立卷存档。审计处将审计报告和送审资料(一般不退回)整理归档,形成审计档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