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是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办学理念及校党委的决议决定,负责拟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文明素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校风、校纪教育。
(三)负责开展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指导和督促学院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定专兼职辅导员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做好辅导员教育、管理、选配和考核工作。
(五)协助组织部门开展学生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学院进行学风建设、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及全校性学生活动组织与实施等工作。
(六)在校党委领导下,统筹协调校团委等部门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指导。
(七)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信访、保密和日常监督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处职责
学生处是负责学校本、专科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修订与完善。不断优化顶层设计和实施路径,持续强化学生工作体系建设,统筹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工作。把学风建设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核心,健全完善学风建设支持体系,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提高学风建设成效。
(三)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加强典型选树,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身边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四)负责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及申诉受理等工作。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指导学院做好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和教育转化工作。
(五)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做好特殊节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舆情处置,建立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危机安全事件的预警防范能力。负责协调与及时妥善处理学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学生伤害事故等各种突发事件。
(六)负责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帮扶和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项资助育人活动。
(七)加强学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学生工作品牌建设,积极探索提升学生工作育人质量的模式、路径和方法,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成效显著的优秀成果。
(八)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坚持结果导向,健全完善学生成长成才激励体系、学工干部成长发展体系及绩效评价体系,努力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九)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信访、保密和日常监督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武装部职责
党委武装部是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征兵入伍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国防和军事思想、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负责制定学校国防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军事理论课教学和新生军训工作,开展相关军事理论研究工作。
(三)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国防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国防活动。
(四)负责大学生年度应征人伍的宣传、兵役登记、兵员征集、退役返校复学等工作。协助兵役机关开展应征入伍学生的体检、政审和复查等工作。
(五)负责加强军地关系,组织开展“双拥”和“军民共建”活动,认真做好拥军优抚的各项工作。
(六)负责学校的民兵战备、军事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七)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信访、保密和日常监督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职责
学生资助中心是负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资助育人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强化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等教育。
(二)负责落实完成国家和河南省的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完善学校的资助工作体系。
(三)负责制定修订完善校级资助相关规章制度,维护资助信息化平台。
(四)负责国家、学校、社会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定、审核、发放、表彰和宣传等工作。
(五)负责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定审核发放国家、学校、社会等各类助学金,做好迎新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心慰问等工作。
(六)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核、发放、续贷、还款、贷后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审批、管理、补助发放和指导等工作。
(八)负责学生服兵役各类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落实、上报、发放等工作。
(九)负责校内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专员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工作。
(十)负责优秀受助典型的树立、学生诚信感恩励志教育等资助育人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信访、保密和日常监督等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