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办公室是在院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负责协助校长工作,协调全校各单位工作的行政管理事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与教育有关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
2、负责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性行政工作报告、总结、规划和决定等文件;
3、负责组织安排校长办公会议和其他校级行政办公会议议程,作好纪录,草拟纪要;负责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协调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向校领导提供各种重要信息及统计资料;
5、负责接待上级领导机关或校外兄弟单位的行政领导来校参观、访问等工作;
6、受理校内各单位向校领导的请示、报告,及时呈送校领导批示或转有关部门办理;
7、负责校行政公文处理,信件、邮件的收发及文件的传递;
8、负责管理学校印章和校领导签字章的使用;审定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负责开具学校对外介绍信;
9、负责组织安排学校的值班工作;
10、负责管理全校各类档案工作,指导、检查各系、部、处、室和党政各部门的档案立卷和文书处理工作;
11、负责全校的综合统计工作;
12、负责全校通讯工作的协调管理;
13、负责校领导日常事务性工作、用车的管理及外出的有关服务工作;
14、负责学校的计划生育工作;
15、完成校长授权及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