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教育振兴发展的意见
豫教发规〔2020〕15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以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加快振兴,结合大别山革命老区教育发展需求,提出以下支持意见。
一、发展目标
从解决制约当前大别山革命老区教育发展的根本问题出发,着眼于破解难题,通过3-5年的努力,使大别山革命老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教育结构更加合理,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逐步得到满足。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建设富有特色的本科骨干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二、主要举措
(一)支持基础教育优质发展
1.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大奖补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对园舍条件改善、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的指导,支持省内优质幼儿园与大别山革命老区幼儿园结对帮扶,提升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指导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幼儿园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支持提升大别山革命老区幼儿教师师资水平,对编制缺口较大的市县,探索实行员额制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保障机制。督促实施公办幼儿园经费核拨办法改革,落实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工资待遇,实现同工同酬。组织专家赴大别山革命老区开展专题培训,在各类培训及活动分配名额时予以倾斜,加大幼儿园名师、骨干教师培育力度。支持提高学前教育精准资助水平,确保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群体幼儿享受学前教育资助。
2.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方面给予资金、项目支持,改善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工作,加强学校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学校,促进教育资源配置与城镇化水平相适应。在学校教研活动中给予指导,支持并鼓励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3.支持普通高中加快发展。进一步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提升高中阶段办学水平,扩大高中阶段办学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督促指导尽快化解普通高中债务。积极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普通高中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多样化发展。对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课题研究加大指导支持力度。
4.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大别山革命老区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在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国培计划”和中小学校长培训、特岗教师和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中,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加大对大别山革命老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倾斜支持力度。
5.支持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补助覆盖面,将大别山革命老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将大别山革命老区所有县纳入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支持范围。
(二)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6.支持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提升。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在生产性实训基地、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等重大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支持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在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县域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每个县(市)建设一所职教中心。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7.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省辖市区设立高职院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成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三)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8.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高校提高高等教育水平。支持信阳师范学院建设大别山区域综合性大学,条件成熟时,纳入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支持淮河校区发展;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高校扩大本专科和研究生招生规模;支持黄淮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建设;加大对大别山革命老区高等院校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并指导大别山革命老区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提升高等教育整体实力。
9.启动新农科建设大别山行动计划。依托河南农业大学等涉农高校紧紧围绕大别山地区人才、科技和社会发展需求,通过成立新农科发展联盟,建设一批适应农林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涉农新专业、新农科建设人才培养实践基地、特色农业研究与技术转化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校地精准对接,推动大别山地区特色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10.支持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高校与大型企业和社会资金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产业学院)等。
三、组织保障
11.建立合作联络机制。省教育厅和南阳市、信阳市、驻马店市教育主管部门分别明确牵头领导和联系部门,具体负责双方日常联络和沟通工作。
12.建立定期磋商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的定期磋商机制,研究解决大别山革命老区教育发展有关问题,推动大别山革命老区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13.建立改革长效机制。加强对大别山革命老区教育改革工作的指导,鼓励先行先试,加大改革力度,并给予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教育现代化进程。